2025-08-25 16:40:15
湖南法治報·新湖南客戶端訊(通訊員 陳柏羽)8月21日,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貪污罪、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一案。此次庭審特別組織了岳陽樓區(qū)稅務局、廣發(fā)銀行、岳陽新天地保安公司等單位近100名社會公眾參與旁聽,以直觀形式開展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在征拆戶附屬設施補償過程中,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通過虛報、冒領等手段,套取國家財政資金達603萬余元,其中個人實際非法獲利72萬余元。此外,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李某某還先后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34萬元,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14萬元,由此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06萬余元。
庭審中,合議庭嚴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組織控辯雙方圍繞案件事實、證據(jù)采信、行為定性及量刑情節(jié)等焦點問題充分發(fā)表意見。被告人李某某對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因案情重大復雜,本案將擇期宣判。
此次庭審將“庭審現(xiàn)場”轉化為“警示課堂”,用發(fā)生在身邊的真實案例教育身邊人。參與旁聽的人員紛紛表示,通過零距離觀摩庭審深受觸動,今后將以案為鑒、警鐘長鳴,時刻繃緊廉潔自律之弦,自覺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組稿:曾雨田
責編:王薇
一審:王薇
二審:劉歡樂
三審:戴志杰
我要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