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客戶端 2025-08-14 16:43:53
湖南法治報·新湖南客戶端訊(通訊員 肖思雨)“水電管線裸露就停工,給了機會還拖延,只能上強制措施!”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干警面對“撂挑子”的包工頭李某某,果斷出擊。此前,李某某收取吳女士13萬元裝修款后,僅完成水電和部分鋪磚便以“頭部受傷”為由無限期停工,經(jīng)法院兩次調(diào)解仍拒不履約。
案件源于一份裝修合同。2023年10月,吳女士將新房裝修委托給李某某,約定工期三個月。然而一年過去,工程嚴重爛尾:地板磚下藏著未接的水管,墻面尚未刷漆。法院首次調(diào)解要求李某某于2025年4月20日前完工,否則退還7萬元,但他再次食言。
執(zhí)行干警現(xiàn)場勘查后確認房屋無法入住。李某某拒接電話,逃避執(zhí)行意圖明顯。法院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關(guān)押次日,其妻子火速趕到法院,主動提出以個人工資收入為擔保,請求再給一次履約機會。法院隨即組織二次調(diào)解:寬限李某某45天完工,逾期則直接劃扣擔保人(其妻)的財產(chǎn)用于賠償。
組稿:周玉意
責(zé)編:雷昕
一審:雷昕
二審:曾金金
三審:周智穎
來源:湖南法治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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