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警事·公眾號 2025-08-03 17:29:25
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
專門負責分頭取款
并轉移贓款的“職業(yè)取款人”
被稱為“車手”
他們提取贓款后交給上線
并從中賺取傭金
近日 湖南湘江新區(qū)公安局雷霆出擊
成功抓獲兩名“取現(xiàn)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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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 天頂派出所接到群眾王女士報警
稱在某社交平臺上看到
“兼職刷單、日賺千元”的廣告
點進廣告后一名“客服”聯(lián)系了她
并以“高額返利”為誘餌
引導王女士下載一款投資理財APP
要求其完成系統(tǒng)匹配的訂單

眼看前期的小額刷單均能獲得返利
王女士便追加投入5萬元
想要再次提現(xiàn)時
卻發(fā)現(xiàn)平臺突然顯示
“提現(xiàn)需繳納保證金”
為順利提現(xiàn) 王女士按照對方要求
將3萬余元現(xiàn)金放在指定地點
事后 王女士卻發(fā)現(xiàn)對方把自己拉黑了
意識到被騙的王女士急忙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后 派出所聯(lián)系刑偵大隊、偵查中心
同步上案開展分析研判
偵查中心在海量數(shù)據(jù)中精準鎖定
“車手”李某、曾某身份
7月24日上午10時
偵查人員發(fā)現(xiàn)兩人蹤跡
刑偵大隊立即聯(lián)合派出所
將正在取現(xiàn)的兩人當場攔截
從其駕駛車輛內繳獲涉詐資金18萬余元
其中便包含王女士的3萬余元

經查 嫌疑人李某、曾某
系“虛假投資理財”電詐團伙的
“取現(xiàn)車手”
二人為獲取金錢利益
多次按電詐團伙指令到指定地點
取走涉詐資金 從中非法獲利8000元
目前 李某、曾某已被公安機關
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騙子在各類社交平臺發(fā)布虛假“高薪”、“輕松”、“居家可做”的信息以吸引眼球,初期絕不提“刷單”,而是將其包裝成“熟悉系統(tǒng)”、“完成業(yè)績任務”等。
在獲取受害人信任后,發(fā)布股票、外匯、期貨、虛擬貨幣等投資理財信息,按照騙子給的鏈接下載虛假投資APP或登錄虛假投資網站,并將受害人拉入“投資”群聊、聽取“投資專家”、“導師”直播課等多種方式,誘導受害人向指定銀行卡賬戶轉賬,先以小額投資獲得回報。
一旦受害者加大投入,騙子便以“操作失誤”、“需完成聯(lián)單任務”、“賬戶異常需繳納解凍金/保證金”等理由誘導受害人轉賬或者送現(xiàn)金,直至被騙。

“線上詐騙+線下取現(xiàn)”
是新型詐騙套路
詐騙分子先在線上實施詐騙
上門取現(xiàn)的“工作人員”
廣大市民千萬要提高警惕
凡是以各種理由
要求大額取現(xiàn)或購買黃金
并當面交付給指定人員
或運送到指定地點的
都是詐騙
明知是詐騙團伙仍幫助“取現(xiàn)”
實質是幫助電信網絡詐騙等
違法犯罪團伙進行“洗錢”
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請廣大群眾切勿因蠅頭小利
而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責編:肖鐵偉
一審:肖鐵偉
二審:甄榮
三審:周韜
來源:長沙警事·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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