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婷婷 新湘評論雜志社“指點”微信公眾號 2025-08-02 16:28:44
據(jù)新華社報道,記者從中央編辦獲悉,自2024年2月以來,在先行試點基礎上,全國3.8萬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全面開展履職事項清單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清單已全部編制完成,取得明顯成效。
何為履職事項清單?簡言之,就是以清單形式明確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職責范圍,解決“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的問題。
清單具體包括三大類:基本履職事項,即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責范圍內必須為、負全責的事項,如黨建工作、村社區(qū)治理等;配合履職事項,即以上級部門為主負責、鄉(xiāng)鎮(zhèn)(街道)為輔配合,如環(huán)保執(zhí)法等;上級收回事項,即專業(yè)性較強或基層無力承擔的任務,如地質災害評估等。
因此,履職事項清單被認為是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的“任務表”,更是工作職責的“說明書”,有利于明確鄉(xiāng)鎮(zhèn)(街道)權責邊界、壓縮權力交叉模糊地帶等。這樣一來,基層干部不用“眉毛胡子一把抓”,可以集中精力辦好該辦的事。
一直以來,基層事情多且雜。基層干部一人多崗、一崗多責的現(xiàn)象比較普遍。有基層干部感慨,“一年恍然而逝、碌碌無為,工作說不出亮點”“一個人最累的不是身體累,而是心累”。
本來不應是鄉(xiāng)鎮(zhèn)的事權,卻因屬地管理讓基層有了“無限責任”。基層干部在繁重的填表報數(shù)、會議傳達和文件承辦中“負重前行”,這種“權小責大”的錯配,迫使基層不得不大包大攬,治理效能受到嚴重制約。

但,基層干部真正吐槽的,不是職責范圍內的繁復任務,而是越界且自相矛盾的形式主義負擔。說到底,基層干部不怕急難險重,怕的是無謂消耗;不怕要求高,怕的是脫離實際的瞎指揮;不怕職責范圍內的“燙手山芋”,怕的是職責轉嫁的額外重壓。
清單的梳理,收回部分事權,使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責更加聚焦,有力防范了“該管不管”或“越界攬責”現(xiàn)象。對基層群眾來說,履職清單的明確,找哪個部門、怎么辦手續(xù),也有了清晰的指引,這能有效避免“被踢皮球”“被繞圈子”的遭遇,讓基層權力運行更透明、更可預期。
眼下,基層治理清單制正在全國各地積極推進、廣泛開展。如,江西“一表同享”改革以數(shù)字賦能基層減負,試點地區(qū)重點領域業(yè)務表單數(shù)量平均壓減約50.1%;江蘇昆山變過去各部門、各條線的多頭考核為年度一次考核。在湖南,湘潭取消無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的“創(chuàng)建達標”“材料報表”,讓鄉(xiāng)鎮(zhèn)(街道)干部們精力從“迎檢迎評”轉向“服務群眾”;郴州全面梳理省、市級部門安排到基層的工作事項,從源頭上為基層治理清單的制定把關。
值得注意的是,“履職清單”雖好,但不是包治百病的“萬能藥”。
清單需“常修常新”,絕非一錘定音。必須立足基層實踐需求,建立動態(tài)修訂機制并匹配必要資源,才能推動清單真正“落地生根”、釋放“治理紅利”。
為基層減負的同時,必須同步“增能”。鄉(xiāng)鎮(zhèn)(街道)履職事項清單不能“一建了之”,須著眼“建、管、用”一體推進,提升基層治理效能,讓“小馬”擺脫“拉大車”的超載困境。
很多時候,基礎打牢了,權責清晰了,局面也就打開了。清單厘清了“責任田”,那基層也無“糊涂賬”。
責編:王敦果
一審:王敦果
二審:蔣茜
三審:周韜
來源:新湘評論雜志社“指點”微信公眾號
我要問